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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1-10-19 16:1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镇(街道、开发区、金属城)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反映。

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方案

近年来,我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死伤人数居各类交通事故前列,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摩电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科学治理、精准治理相结合,系统防范化解摩电交通安全风险,实现“一降、一升、一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摩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现场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摩电逆行、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等五类违法行为比2020年上升20%以上,不发生摩电驾驶人负同等以上责任或存在摩电超员违法情形的较大交通事故,为我区聚焦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营造平安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整治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金属城)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将摩电整治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专题研究,强化部署。区道安办将统计前一年和今年以来辖区内摩托车交通安全情况,对摩电事故多发、违法查处量较少的镇(街道、开发区、金属城)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实施区级挂牌督办。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各镇(街道、开发区、金属城)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二)完善登记管理各镇(街道、开发区、金属城)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要明确镇(街道、开发区、金属城)为摩电户籍化摸排工作的责任主体。2021年8月31日前,各地要开展一次进村入户摸排工作,全面掌握本地摩电底数,对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5月27日公安部第102号发布,2012年9月12日修正)及《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的通告》(揭府通[2018]3号)规定的,引导其到公安交警部门注册登记。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金属城)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三)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摩电交通违法处理力度,严查摩电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酒后驾驶、闯红灯、逆行、无靠右行驶和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超员载客和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三类多发易发、安全危害大的违法行为,营造严打严惩的整治氛围,促使摩托车驾驶人养成良好出行习惯。区公安分局2021年对三类严重违法的查处量要保持同比上升5%以上。责任单位:区公安

(四)提升便民服务。一是实行带牌销售。在我区范围内大力推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从源头解决消费者的上牌问题,做到即买即用。二是落实送考下乡。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区公安分局去年选取华清中队、白塔中队建设摩托车驾驶人考场,下一步要推进摩托车电脑考试,落实规定要求。责任单位:区公安

(五)推进“断油”行动区发改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分局等部门,督促各加油站在显眼位置布设“拒绝为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加油”的宣传横幅和告示牌;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现场督查和视频倒查工作,每次至少抽查3家加油站。凡发现为无牌无证摩托车提供加油服务的,第一次发现的,由区道安办约谈该油站负责人,责成加油站对当班加油员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发现的,由各职能部门依法处理。对加油站员工因坚持原则而受到不法侵害、威胁的,有关部门要及时开展维权、查处行动。责任单位:区发改、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局、税务生态环境局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分局等部门

(六)强化源头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依法查处销售商家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电动助力自行车和燃油机助力自行车,同时协助推动销售商家实施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工作;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维修店铺在显眼位置悬挂、摆放“拒绝维修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横幅或告示牌,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现场督查,每次检查5家摩托车维修点,凡发现摩电维修点为无牌无证的摩电提供维修服务的,第一发现的,对维修店铺负责人约谈提醒;第二次发现的,由区道安办通报主管部门加强管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局

(七)加强内部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摩电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严禁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摩电出现规范,做到“一戴三不”即自觉佩戴头盔,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不超员载人。对公职人员骑乘摩电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同时通报所在单位。责任单位:区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金属城)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八)加强学生教育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特别是开学后和寒暑假之前完成一次交通安全宣讲,重点宣传摩托车事故的危害和相关法律规定,警醒学生群体遵纪守法。督促全区各中小学校,利用班会课等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摩托、电动自行车,乘车须佩戴头盔等,严禁未成人驾驶摩托车和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学校要对骑乘摩电接送学生的家长进行劝导教育,引导家长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学校发现家长存在违规骑乘摩电接送学生的,由值日老师进行劝导和登记,同时要求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纳入班级考核。责任单位:区教育

(九)优化通行环境区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和住建局进一步强化道路设施精细化管理,摩电使用率高、出行量大的区域应根据摩电骑行特点,针对性优化道路断面和交叉口渠化,为摩电提供安全的骑行环境。车流量大的路段可考虑设置与汽车道分隔的摩电专用道,红绿灯路口增设摩电等候区等,通过设施建设引导规范摩电路面行驶秩序。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住建

(十)加大宣传引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函[2017]212号),各交通管理站、农村劝导站要全面落实实体化运作,充分发挥“两站两员”的源头预防作用。鼓励商家销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赠送头盔,倡导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头盔,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我区要确定一农村劝导站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两站两员”实体化运作。组织开展“摩电安全文明驾驶示范村”创建活动,每个镇(街道、开发区、金属城)要培育1个示范村,于10月底前报区道安办并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金属城)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十一)加强行业管理区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邮政局要加强与快递、即时配送企业等单位合作,畅通沟通渠道,建立行业人员违法行为定期抄告制度。公安分局对快递、即时配送行业从业人员涉及违法的,一律抄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及所在企业,责令严肃惩处,加强监管。区公安交警部门每月抽查快递、即时配送行业从业人员骑乘摩电佩戴头盔及遵守其他摩电出行规范情况,并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邮政

(十二)丰富教育方式。区公安分局积极引导摩托车生产销售商家、保险公司和其他各类企业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工作,开展赠送头盔等活动,增强群众认可度。建立交通违法首次警告机制,对轻微交通违法、一般交通违法初犯偶犯,以及常见交通违法即时纠正,进一步加强先行提醒、执法说理和现场教育,更多适用警告,慎用或不适用罚款处罚;对易扰乱秩序、易肇事肇祸、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交通违法,要坚持“严字当头”,持续加大打击力度,结合违法情节,依法处罚,不得违规“降格处罚”或“拆单处罚”。责任单位:区公安

(十三)强化责任追究。发生涉摩较大事故存在超员载客,不戴头盔违法行为的,一律由区道安办约谈相关镇(街道、开发区、金属城)交管办和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同志。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金属城)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公安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摩电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是我区推动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的重要举措,是保障我区道路交通安全、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有效之策,各镇(街道、开发区、金属城)、区直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摩电专项整治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任务艰巨,各镇(街道、开发区、金属城)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推动辖区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提升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的分工和时限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整治等机制,加大全链条监管和区域打击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推动摩电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落实通报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金属城)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促摩电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区直各单位要加大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力度,进一步压实镇(街道、开发区、金属城)责任,加快进度,提升工作效果。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突出、任务完成滞后的地区,将提请区道交联领导对其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区直各责任单位、镇(街道、开发区、金属城)交管办于7月25日前将摩电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联络员名单报区道安办,并于每月27日前收集汇总工作开展情况报区道安办,重要情况随时报送。联系人:区道安办黄庆龙,张锐锋,联系电话:3264558,传真:3265759,邮箱:jdjjdd32645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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