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金属城)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塑胶行业集聚发展转型升级扶持若干措施》已经2020年9月25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和2020年10月21日区委常委会会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工信和科技局反映。
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9日
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塑胶行业集聚发展转型升级
扶持若干措施
第一条 总则
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为坚守工业主阵地,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机遇,按照“分企业改造、梯度式推进、全区域推广”要求,全面整合资源,扎实推进塑胶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升级,推动我区塑胶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升级,重构生产模式,重塑工艺流程,更高水平打造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结合我区塑胶行业实际发展情况,特制定本扶持措施。
第二条 扶持资金来源
设立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塑胶企业(项目)集聚发展转型升级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由区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塑胶企业(项目)进行扶持。
第三条 扶持政策适用范围
(一)适用的企业及项目
1.企业及项目须为在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塑胶生产企业法人,并依法在辖区内缴税。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或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社会效益。
3.企业上年度纳税总额达100万元及以上(示范工厂除外)。
4.近5年来企业在申报、使用各级专项资金有违法违规情况的,不得申报补助。
5.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已获上级资金扶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区级补助。
(二)政策扶持的对象及方式
1.普惠性奖补
(1)新购新设备(含正版软件)直接补助:参照上级当年度的有关申报要求向区进行申报,按新购新设备(含正版软件)原值的10%给予直接奖励补助,每家企业不超100万元。(由区工信和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落实)
(2)行业展会优惠政策:由区内的协会、商会、企业、团体、联合会、专业机构等举办展会活动,按实际产生费用50%计算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区内企业参加展会,每家奖励2000元。(由区工信和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落实)
(3)人才培训优惠政策:企业自主或委托机构(包括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实训基地、行业协会、学会等,下同)开展企业职工适岗培训,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培训效果达到计划要求的,根据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按每人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3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补贴上限不得超过1000元。(由区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落实)
2.示范工厂优惠政策
示范工厂是指由区内的协会、商会、企业、团体、联合会、专业机构提出建设方案,报区政府同意批复,在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经济开发区或中德金属生态城实施建设的企业(项目),并承担智能化改造示范推广、技术(人才)培训和服务、参观接待、组织展会等业务,可享受以下扶持措施:
(1)设备智能化改造直接补助:在示范工厂注塑机实施智能化改造的,可按每台(套)改造所需更换新设备(正版软件)原值的30%申请直接补助,每台(套)不超3万元。(由区工信和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落实)
(2)特别奖励:从企业正式投产年度起连续3年,参照企业上年度上缴税收对区级经济贡献部分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给企业用于企业人才引进、提升。(由工信和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落实)
(3)厂房租金减免:示范工厂租用厂房租金及管理费按所在园区管委会有关规定执行。(由园区管委会牵头相关部门落实)
第四条 扶持资金的申报、评审和拨付
(一)扶持资金的申报
由企业(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核无误后,汇总向区工信和科技局或人社局提交企业(项目)扶持资金申请,具体申报要求按年度发布。
(二)资金评审
区工信和科技局或人社局根据申报的材料,组织开展评审,拟定扶持项目及补助金额,并在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资金拨付
区工信和科技局或人社局将经网站上公示后无异议的扶持项目及补助资金总额上报区政府批准后,下达扶持资金计划,区财政局根据按照扶持资金计划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资金。
第五条 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企业(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区直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及时出台配套措施,做好数据核实及资金审核工作,并加强对资金申报、兑付及企业涉税数据核实和规范化指导。
(二)加大政策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及互联网新媒体的优势,加强扶持措施的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和引导。建立区直有关部门、企业(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及企业间的信息沟通机制,提升政策带动效应。
(三)加强考核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绩效意识,密切关注政策实施情况,及时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估,加强对扶持措施实施、资金发放、信息统计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力度,防止虚报骗取事后奖补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其他事项
本扶持措施与法律法规或国家、省相关政策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的相关规定为准。我区原有文件规定与本扶持措施相抵触的,以本扶持措施为准。原相关扶持措施与本扶持措施规定相同或雷同的,不重复扶持。本扶持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