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个人。
二、办理条件
公安机关户籍民警发现并经核实或公民主动申报。
三、所需材料
(1)《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死亡证明材料;
(2)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四、办理流程
持有效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五、办理窗口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
办理时间:国家规定的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一九五八年一月九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