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审批(服务)事项名称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核发、变更、换发、补发、注销。
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3、《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 申办条件
1、核发、变更、换发:在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辖区范围内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单位、企业或个人。补发、注销:已取得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企业或个人。
2、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及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
3、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和规范。
四、 申请办理应当提交的资料
(一)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核发:
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审核通知书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履历表、任命通知书或股东决议;
4、经营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5、保健食品质量保证体系的情况(包括卫生管理机构、人员一览表及人员培训体检记录、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等);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7、拟经营品种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检验报告书、卫生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许可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保健食品卫生和质量管理制度目录,包括:索证索票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存储制度,出库制度、无库房可不查,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培训制度等须提供;
(2)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基本情况表;
(3)委托办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相关业务的,须有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签订的委托书,并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4)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现场验收确认书;
(5)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保健食品(拟)销售清单、拟经营保健食品企业具备的主要设备设施一览表)。
(二)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
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变更企业名称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已核准变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股东决议、人事任免决定、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变更企业负责人的,需提供股东决议、人事任免决定、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变更经营或仓库地址的,需提供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8、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9、许可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换发:
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2、《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履历表、任命通知书或股东决议;
5、经营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保健食品质量保证体系的情况(包括卫生管理机构、人员一览表及人员培训体检记录、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等);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8、拟经营品种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检验报告书、卫生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
9、许可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保健食品卫生和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2)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基本情况表;
(3)委托书;
(4)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现场验收确认书;
(5)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保健食品(拟)销售清单。
(四)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补发:
1、补发《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在平面媒体上登载的遗失声明;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许可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保健食品卫生和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2)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基本情况表;
(3)委托书;
(4)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现场验收确认书;
(5)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保健食品(拟)销售清单)。
(五)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注销:
1、注销申请报告(法人或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2、《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申请企业提交以上资料均须采用A4纸打印,图纸需标明面积及尺寸,并逐页加盖公章,如企业未有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需逐页签字。
五、 办理程序
1、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提交申请;
2、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3、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领取审批结果。
六、 办理流程
(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核发、变更、换发、补发: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核发、换发、变更、补发申请(企业申请)—→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受理—→资料审核—→现场验收 —→(合格者)核准发证—→ 告知,办理领证(受理处)。
(2)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注销: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注销申请(企业申请)—→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受理 —→资料审核(符合者)核准注销—→ 告知、核准注销(受理处)回执。
七、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八、 收费及收费依据
依据“粤价函[2008]627号文件”执行。
一、 审批(服务)事项名称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办、延续、变更、补发、注销
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5、《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6、《〈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
三、 申办条件
1、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设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可兼职。
6、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条件:
⑴ 身体健康并具有餐饮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⑵ 具有相应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和工作实践经验。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
⑶ 经合法培训机构培训后,考核合格,取得《培训证书》,并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同时在两家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7、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申请办理应当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的证明(复印件,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出申请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食品经营场所、加工流程和设备设施布局示意图;
5、餐饮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说明,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应提供有关培训证书或高中以上学历证书;
6、适宜保证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管理、原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仓储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卫生管理制度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7、餐具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
8、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应提供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安全检查计划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9、需要委托办理的提交申请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
11、从业人员花名册;
12、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材料;
13、受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5、原《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内容有变化或者无变化的说明材料;
6、从业人员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复印件;
7、需要委托办理的提交申请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受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需要延续餐饮服务许可的,应当在该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三)申请变更《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或者地址门牌号(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
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申请变更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或者地址门牌号(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的,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变更核准证明;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5、需要委托办理的提交申请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受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变更许可类别、备注项目以及改变布局流程、主要卫生设施。
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申请变更《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类别、备注项目以及改变布局流程、主要卫生设施的,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4、更改事项说明;
5、更改后的经营场所平面布局流程图;
6、需要委托办理的提交申请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受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申请补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餐饮服务提供者遗失《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餐饮服务许可证》遗失的公开声明书,并于遗失后60日内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餐饮服务许可证》毁损的,凭毁损的原证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同时应提供如下材料(一式两份)。
1、餐饮服务许可证补发申请书;
2、证件遗失说明或者毁损的原证;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4、张贴《餐饮服务许可证》遗失的公开声明书的照片;
5、需要委托办理的提交申请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受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申请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餐饮服务许可证注销申请书;
2、《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4、注销情况说明;
5、需要委托办理的提交申请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受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申请、延续、变更、补发《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材料要求
1、申报资料交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核实;
2、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或复印,并逐页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负责人、业主)签名;
3、表格填写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正楷填写,字迹清楚,不得用涂改液涂改,不得空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4、按提供材料的顺序编写目录清单,并注明其序号、名称、页数和页码;
5、申报单位递交的材料必须如实表述有关情况,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
6、委托办理的需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书》等内容;
7、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过程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办者补充相关材料。
五、 办理程序
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组织现场核查→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七、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八、收费及收费依据
无收费
一、 审批(服务)事项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办、变更、换发、补发、注销
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 申办条件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办:
申办人申请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2、具有依法经过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3、具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5、具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6、应符合相应验收实施标准和GSP的要求:
(1)应符合《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06年修订);
(2)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换发、补发:
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注销:
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
四、 申请办理应当提交的资料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办:
1、筹建申请
申办人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 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
(2)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3)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
2、验收申请
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换发、补发:
1、 申请变更
申请人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
(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变更企业名称,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股东决议、人事任免决定和身份证复印件;
(6)变更企业负责人,需提供人事任免决定、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
(7)变更质量负责人,需提供聘书、个人简历、学历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8)变更注册地址,需提供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9)变更仓库地址,需提供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库设施设备目录;增设仓库的,还需提供仓库验收、保管、养护人员学历及上岗证书复印件(核减仓库的,不需提供本项要求的资料);
(10)变更经营范围,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库设施设备目录(核减经营范围的,不需提供本项要求的资料)。
(11)变更上述(5)、(6)、(10)的还须提供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2、 申请换发许可证
持证企业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换证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2)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质量负责人学历、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7)仓库平面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8)经营特殊药品的(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须在换证申请表经营范围中提出申请,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经营特殊药品批件复印件。
3、 申请补发许可证
申请人在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25日后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补发许可证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补发许可证申请;
(2)《揭阳日报》登载的遗失声明;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遗失许可证正、副本中其中一本,需提交另一本的原件。
4、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注销:
(1)注销许可证申请书;
(2)《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注销申请表;
(3)缴回《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GSP认证证书》。
五、 办理程序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办:
1、申请筹建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提交筹建申请材料----受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并出具意见----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2、申请验收申请人筹建完毕,到受理窗口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受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检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换发、补发:
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组织现场检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注销:
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一、 办理时限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办:
筹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
验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换发、补发: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注销: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二、 收费及收费依据
按有关部门批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