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经信和科技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区经信和科技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区经信和科技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经信和科技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成立于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国民经济运行、商务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研究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研究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工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牵头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指导工业、相关生产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全区商务和口岸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市场体系建设、内外贸易发展、投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商贸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拟订适合区情的科学发展规划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执行情况,会同区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市和区审批、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项目,提出促进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的措施和意见。
五、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负责全社会节能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及政策措施;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推动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建设;组织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七、牵头组织实施上级有关承接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全区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研究协调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八、牵头负责企业数据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牵头做好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负责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九、统筹推进全区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十、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大数据收集、管理和开发应用的标准规范;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数据技术标准;协调经济社会数据资源的组织管理;指导推进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一、组织指导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二、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流通标准化。
十四、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商品供求,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十五、拟订并组织实施会展、电子商务、商务服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商品贸易结构调整;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
十六、制定并组织流通业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
十七、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计划,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八、拟订并组织实施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国际品牌建设;负责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
十九、参与拟订本区招商引资、对外投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本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和服务工作;参与制定本区促进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
二十、负责国内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本区承担的对外援助相关工作。
二十一、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区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
二十二、负责有关开发区建设发展的规划计划的政策引导和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区情况汇总、评价工作;研究分析有关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三、拟订全省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性商务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动;指导本系统外事和对外交流工作;推进海外经贸网络规划布局;负责粤港、粤澳及对台经贸工作;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
二十四、组织实施口岸建设和对外开放规划有关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和指导各级口岸管理机构的工作,负责电子口岸建设及口岸信息发布;参与协调口岸安全管理。
二十五、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本区与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调查及其他反垄断相关工作。
二十六、负责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区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重点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等);加强各类科技计划的宏观调控;归口管理区级“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计划项目、科技专项资金。
二十七、归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负责我区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登记;科技进步奖项目的组织评审、申报工作;审查申报和实施专利技术,做好科技成果引进交流、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科技保密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二十八、归口管理技术市场,贯彻落实有关技术市场政策法规;审批管理技术中介服务机构;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组织技术市场交易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仲裁技术合同纠纷。
二十九、办理技术性收入免征营业税手续以及高新技术企业与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申报工作。
三十、指导、协调各部门、各镇的科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和推进科技体制改革。
三十一、负责全区科技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协调全区科技外事工作,做好科技统计和科技档案管理工作。
三十二、贯彻落实专利优惠政策和措施,指导企业专利工作,组织实施专利技术,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负责有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三十三、归口管理区地震局等直属事业单位工作。
三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本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共1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3个事业单位(区地震局(参公)、区科技开发中心、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本单位内设机构是:办公室、经济运行监测股(加挂区中小企业管理局、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牌子),技术改造与创新投资股(加挂区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牌子)、能源与循环经济股、生产服务与市场管理股、区大数据管理局、外贸管理股、外资引进与口岸管理股、电子商务股(加挂区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科技计划管理股、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管理股、信息化管理股、无线电管理股。行政编制2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区大数据管理局局长1名(副科级),后勤服务人员4名,事业编制(含参公)10名。实有行政人员(含参公)22名,工勤人员15名;事业人员7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 区经信和科技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16年决算表格共八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区经信和科技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区经信和科技局2016年度决算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81.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1.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数比增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2.88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科学技术支出拨入400.5万元,二是增加一般公共服务及商业服务业等方面拨款177.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与2015年比减少6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区经信和科技局2016年度总支出合计是1181.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81.53万。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3.36万元,用于基本支出440.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74.08万元,一是工资福利支出371.7万元,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8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费)66.88万元,主要是局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旅差费、培训其他交通(公务车补贴)、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2.科学技术支出539.6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其他科学管理事务支出,应用研究支出,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等,与2015年决算数对比增加400.5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加大对科学技术方面投入,特别是增加对企事业单位补贴(科技专项资金)的扶持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5.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节能降耗、节能减排,其他商业服务业监管等。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区经信和科技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是1181.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1.53万元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16.83万元,增长18.35%,主要原因:一是年度决算基本支出追加65.16万元, 用于工作人员政策性调资和增加其他社会保障(住房维修基金)拨入。二是项目支出追加科学技术拨入和增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拨款共151.67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决算零万元,与年初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持平。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区经信和科技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是1181.5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16.83万元,增长18.35%。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拨款583.36万元。2)科学技术支出拨款539.67万元,其中科学技术管理事务30万元,其他应用研究支出300万元,技术研究与开发79.67万元,科技条件与服务100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拨款30万元。3)节能环保拨款10万元,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万元,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拨款45.5万元。年初预算下达本部门预算经费是96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2.48﹪;超出预算经费主要是追加科学技术拨入和增加一般公共服务及商业服务业等方面拨款。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经信和科技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万元,完成预算6万元的5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3万元,完成预算6万元的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零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零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车辆购置费用支出决算零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本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另外是公车改革拍卖减少三辆公务车,从而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万元,下降5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万元,下降 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零万元,与去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零万元,与去年持平。车辆购置费用支出决算零万元,与去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说明:
区经信和科技局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88万元,比上年增加28.28万元,增长42.28﹪。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新设立事业单位一个(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人员增加办公经费及硬件设施相应增加。二是办公楼老化,必需改造、修缮从而增加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零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没有收支发生额,故本表没数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四、上年结余和结存: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