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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政策指引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1-07-15 |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在总结广州、深圳、珠海三地不动产登记业务跨城通办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省内各地于今年年底前实现部分高频民生事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等业务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明年,办事企业及群众只需在电脑前动动鼠标或者手机上点点屏幕,就可以办理全省各地不动产相关业务,“多地跑”、“折返跑”等现象即将成为历史。
《实施方案》明确,我省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采取“全程网办”模式,依托政务服务网,按照“实体虚拟、线上线下一体”的原则,通过跨市域、省域异地申请、省级统一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单向通道录音录像、大数据核验、信息共享、属地(联网)审核、网上缴税费及电子证照签发、EMS寄送服务等环节,实现相关业务“不见面”办理。
“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的基础是数据共享以及统一身份认证、网上缴税(费)、电子证照等电子材料或技术在不动产业务的全面部署应用。省自然资源厅开发搭建的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已基本实现了数据共享及对上述服务的支撑能力,为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下一步,为确保年底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各项工作任务,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做好指导工作,进一步深化升级“总对总”服务接口及不动产登记网办系统,并按照“全程网办”需求,升级改造现有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公共支撑功能,指导地方按照统一的接口规范要求接入,获取相应服务能力,为下一阶段实现不动产登记全业务 “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