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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管理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8-08-10 |
各镇(街道)殡葬管理监察队、派出所、财政所、国土所、环保办、城建办、林业站、卫生院、工商所,云山殡仪馆、区殡葬管理所:
根据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广东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18〕106号)要求,现将《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向上级部门和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区民政局 区发展改革局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区公安分局 区财政局 区国土资源局
区环境保护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农业林业局
区卫生计生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法制局
2018年7月30日
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广东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18〕10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民宗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农林局、区卫计局、区市监局、区法制局决定从2018年7月底开始至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在全区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多部门合力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对于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稳扎稳打,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也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立足当前,围绕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法规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保障和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尽快形成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问题及责任部门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楼堂等)。(民政部门牵头,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建规划、农林部门参与)
2.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住建规划部门牵头,民政、国土资源、农林部门参与)
3.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民政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参与)
4.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民政部门负责)
5.违反价格管理规定,公益性公墓销售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收费标准,乱立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民政部门参与)
6.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民政部门牵头,发展改革部门参与)
7.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民族宗教部门牵头,发展改革部门参与)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落实减免政策,分解收费项目,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行为。(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民政、卫生计生部门参与)
2.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民政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公安、卫生计生、市场监管部门参与)
(三)殡葬领域其他问题
1.贯彻落实城乡居民7项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问题。(民政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参与)
2、无人认领遗体处理问题。(民政部门牵头,民族宗教、公安、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参与)
3.殡葬服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以及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等行为。(殡葬服务机构由民政部门牵头,医疗机构太平间由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与)
区云山殡仪馆(火葬场)、经批准成立的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楼)、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三、组织领导
成立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统筹推进全区专项整治行动,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不设办公室,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制管理,日常工作由区民政局承担,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联系电话0663-3277945),区级专项整治行动投诉举报电话为“12345”投诉举报平台。
各地要参照区里的做法,建立由党委、政府领导挂帅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30日至8月10日)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8月11日至8月31日)
各地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8月12日前,各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报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阶段性报告(包括建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情况和投诉举报电话)和附件表格。
(三)督查评估阶段(2018年9月1日至9月15日)
省、市、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成立督查组,以分片检查或者交叉检查的形式,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反馈,推动解决;对各地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各地要报请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本地区整改情况的考核,并根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复核。
(四)总结报告阶段(2018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全区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把整治成果应用于制度机制创新和日常服务管理之中。各地、各有关单位专项整治情况分别于8月12日和9月20日前向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报告。
(五)深化巩固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向各地通报专项整治情况。各地要继续发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作用,组织开展“回头看”,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在前期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将一些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梳理汇总,报请当地党委和政府专题研究解决,进一步深化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起来、与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结合起来、与开展全区民政系统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结合起来。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作用,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指导公墓(骨灰楼)、殡仪馆(火葬场)等机构做好自查整改等工作。发展改革(价格)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情况的检查,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行为。民族宗教部门要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公安部门要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配合民政部门开展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推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工作,并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国土资源、农林部门要加强对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依法严肃查处非法占用土地、林地建坟等行为,优先保障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建设用地。环境保护部门要强化殡葬活动的环境监管,支持火化尾气排放技术改造。住建规划部门要加强殡仪馆、公墓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提出的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实施,依法管理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卫生计生部门要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太平间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引导市场主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有序竞争。法制部门要加强对各有关部门殡葬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动加快制定完善殡葬管理制度。有关部门要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
(三)综合施策,确保专项整治效果。各地要针对殡葬管理特别是公墓(骨灰楼)管理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善于调动多个部门、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建立公墓从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到维护管理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管机制。
(四)深化整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要按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探索建立殡葬领域不良企业或单位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加强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加快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为殡葬管理提供法制保障。
(五)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舆论。各地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六)严格督查,强化责任落实。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考核挂钩。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采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辅以电话举报、明察暗访、定期抽查、随机复查的方法,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程跟踪、全程考核、全程督导,全面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务求实效。要严肃认真对待并依法查处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交办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整改查处到位。要客观真实反映情况,不得瞒报或漏报。对专项整治行动明显的,将及时总结宣传,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将给予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七)畅通渠道,强化信息报送。区级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定期通报制度。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如实报送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求提供的机构名录、统计数据以及相关资料,并以简报等形式及时报送整治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送。
附件:1.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自查和检查表
2.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
3.基本情况统计表
4.殡仪馆情况统计表
5.宗教活动场所殡葬活动情况统计表
6.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情况统计表
7.殡葬中介服务机构情况统计表
8.医疗机构太平间情况统计表
9.其他情况统计表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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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自查和检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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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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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细则 |
检查方式 |
检查结果 |
(一) 组织领导情况 |
1 |
建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协调机制 |
是否建立并切实发挥作用 |
查看文件、会议纪要及落实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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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纳入考核 |
是否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
查看文件、会议纪要及落实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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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财政投入 |
是否将殡葬设施建设改造、惠民殡葬、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等资金纳入预算,2017年各级财政保障情况 |
查看文件及落实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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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火葬土葬区域划分 |
是否以省政府文件明确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分,近五年是否有过调整 |
查看相关文件及落实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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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殡葬设施规划编制与实施 |
是否编制殡仪馆、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规划,各级政府或民政部门审批情况、用地是否有保障、设施能否落地 |
查看规划文件、审批文件、实地查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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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党员干部带头推动 |
相关规定制定与执行、树立正面典型与处分违规治丧情况 |
查看文件、相关材料及落实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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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殡仪馆(含火葬场)情况 |
7 |
投资建设主体 |
政府、社会资本独资或合资建设情况及分类占比 |
查看证照、合作协议、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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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运营主体 |
事业单位、国企、民企或民办非企业等主体运营情况及分类占比 |
查看证照、相关材料、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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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死亡证明查验 |
死亡证明出具主体及各类主体占比 |
查看档案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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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遗体运输 |
接受社会车辆运送遗体数量及占比 |
查看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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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遗体长期存放 |
存放时间超过半年的遗体类型、数量、公安部门确认身份及处置情况 |
结合长期存放无人认领遗体处理专项行动,查看统计数据、档案材料、听取介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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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选择性服务 |
服务项目、价格管理、自营或外包情况,明码标价与重要信息公开情况 |
实地查看、查看档案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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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配套安葬(放)服务 |
配套安葬(放)设施数量、使用、节地生态安葬等情况 |
查看统计数据、查看材料、听取介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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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墓情况 |
14 |
审批情况 |
未经审批设立的数量及占比,新建、改扩建未能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公墓数量及占比 |
查看文件、档案材料、机构名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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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公墓数量及占比、用地面积及占比 |
查看文件、档案材料、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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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用地情况 |
采用划拨、租赁或出让方式获得土地的公墓数量及分类占比 |
查看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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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 |
查看文件、档案资料、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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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土地使用 |
已开发使用的土地面积及占比,已使用墓穴和格位数等情况 |
查看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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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建设规划 |
擅自修改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的公墓数量及占比 |
查看档案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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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预售和出售 |
向不符合规定的对象预售墓穴(格位)的公墓数量及预售的墓穴(格位)数量 |
查看协议、统计数据及整改落实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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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墓穴、墓位占地面积 |
占地1平米、超过1平米、小于1平米的墓穴数量及分别占比 |
查看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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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墓位价格 |
墓位价格构成及定价方式,不同区间墓价情况及分类占比;明码标价与重要信息公开情况 |
查看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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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提供服务 |
推广使用《广东省经营性公墓墓位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情况 |
查看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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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年检 |
近三年是否开展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公墓名称、数量和占比 |
查看年检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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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殡葬监管执法 |
23 |
执法机构 |
是否成立专门的殡葬管理事业单位或参公管理单位及数量,职工数、经费保障情况 |
查看文件、实地查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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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管办分开情况 |
是否存在管办不分的情况、具体表现形式及数量 |
查看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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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执法情况 |
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管情况,对违规土葬、散埋乱葬、违规治丧的执法情况,与相关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情况 |
查看档案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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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 |
26 |
设施建设 |
未经审批建有骨灰存放设施的数量及容纳量 |
实地查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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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运营和监管情况 |
提供对象范围及收费或变相收费情况,日常监管情况 |
查看票据或相关档案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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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回民公墓 |
28 |
设施建设 |
设施数量、举办主体、资金投入、土地保障等情况 |
听取介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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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经营管理 |
管理部门或管理主体情况,超面积建墓、违规经营等情况 |
听取介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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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城镇公益性安葬(放)设施 |
30 |
举办主体 |
政府投资、引入民资或公私合办数量及分类占比 |
查看证照、合作协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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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审批情况 |
未经审批设立情况,新建、改扩建等用地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情况 |
查看相关材料、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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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用地情况 |
采取划拨、租赁等方式或使用集体土地的数量及分类占比 |
查看材料、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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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 |
查看文件、档案资料、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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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收费情况 |
政府定价、自行按成本定价、免费提供或变相营利等情况 |
查看票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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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等安葬(放)设施 |
34 |
审批情况 |
未经审批设立的数量及占比 |
查看相关材料及整改落实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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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用地情况 |
用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面积及占比 |
查看文件、档案资料、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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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提供对象 |
向村民以外的人员出售墓穴数量及占比 |
实地查看、检查整改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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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墓穴占地面积 |
建造家族墓地及占地超过1平米的墓穴情况 |
实地查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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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农村 散埋乱葬 |
38 |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 |
违规土葬的数量、监管执法情况 |
实地查看、检查整改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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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骨灰散埋乱葬 |
在安葬设施之外埋葬骨灰、建造大墓的数量及监管执法情况 |
实地查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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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红白理事会等组织 |
红白理事会等组织的数量、覆盖率、制定村规民约及发挥作用情况 |
查看材料、统计数据、听取介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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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殡仪服务站(中心) |
41 |
审批情况 |
未经审批设立的数量及占比等情况 |
查看相关材料、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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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经营范围 |
从事遗体接运、暂存等涉遗体服务的站(中心)的数量及占比等情况 |
查看证照、实地查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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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医疗机构及殡葬中介 |
43 |
殡葬中介服务、丧葬用品销售 |
办理证照、机构数量、人员数量、业务范围、推广使用《广东省民办殡仪服务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群众投诉等情况 |
查看证照、材料、实地查看、听取介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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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医疗机构太平间 |
外包经营、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等情况 |
查看证照、材料、实地查看、听取介绍、检查整改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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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其他 |
45 |
殡仪馆(火葬场)建设工程 |
在火化区尚无殡仪馆的县(市、区)新建殡仪馆的进展情况 |
听取介绍、查看材料、实地查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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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实施惠民殡葬政策 |
执行遗体火化7项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情况 |
听取介绍、查看材料、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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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殡葬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
殡葬服务从业人员守则制定、执行及德行考评结果运用等情况 |
查看材料、听取介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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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民政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应用 |
殡葬服务机构信息、火化人员信息录入情况 |
听取介绍、查看系统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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